垃圾分類 蘇州25小區(qū)9月1日起試點
從9月1日起,蘇州將在25個小區(qū)配備垃圾分類設施設備,試點垃圾分類,年內這些設施設備將全部到位。記者從蘇州市環(huán)衛(wèi)部門了解到,《蘇州市居民垃圾分類設施設備配置標準》日前正式出臺,蘇州開展以日常生活垃圾、餐廚垃圾、建筑垃圾、園林綠化垃圾、集貿市場有機垃圾為主要內容的生活垃圾大分流,其中居民小區(qū)、機關和企事業(yè)單位學校和公共場所的垃圾實行細分類。而這一方案的最大亮點是強化了從收集到處理的全流程監(jiān)管,避免了以往前面分后面并的弊病。
蘇州從2000年便開始在全市范圍內推進垃圾分類,2010年提出了“近期大分流,遠期細分類”的生活垃圾分類新模式。今年,蘇州在7個城區(qū)25個居民小區(qū)中試行垃圾分類。據(jù)介紹,居民小區(qū)的生活垃圾可以按照其它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四類來進行分類,各行政區(qū)可根據(jù)所轄區(qū)生活垃圾終端處置設施等具體情況,選擇其它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三分法,或其它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、廚余垃圾四分法。在這25個試點小區(qū)中,除了園區(qū)的三個小區(qū)實行四分法外,大多小區(qū)采用三分法。
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居民小區(qū)(三分類地區(qū))宜按門洞(高層住宅)或每幢(多層住宅)在適宜位置分別設置垃圾分類收集點,每個收集點都宜配備其它垃圾、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三種分類收集容器。其中其它垃圾的收集容器采用藍色240升腳踩垃圾桶,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分別采用綠色和紅色120升腳踩垃圾桶。另外,新建的居住小區(qū)應設置裝修垃圾歸集點,并設置明顯標志;具備條件的,應設置專用收集容器。
蘇州垃圾分類過去推行緩慢,一個重要原因是“我垃圾分類了,收集時又合在一起”。如今,這種尷尬局面也有望改變。記者了解到,垃圾分類處置終端設施和投放收集運輸體系正在建設,生活垃圾焚燒三期項目和餐廚垃圾二期項目也在建設中,明年可實現(xiàn)日常生活垃圾全量焚燒,今年蘇州還要力爭落實建筑垃圾處理場所,完成再生資源回收集散交易和加工中心建設并投入運行,啟動園林綠化垃圾分類收集。根據(jù)規(guī)定,居民小區(qū)或單位若產(chǎn)生建筑垃圾,待一定量后運往建筑垃圾儲運場。在產(chǎn)生園林綠化垃圾的場所設置臨時堆放點,由專門收運車上門收集;道路修剪和道路保潔的綠化垃圾由綠化養(yǎng)護單位直接運輸至終端資源化設施進行統(tǒng)一處置。
另外,廣場、公園、影劇院、體育場館、軌道交通站廳、鐵路公路輪渡客運站候客廳、大型商場等公共場所應設置其它垃圾和可回收物兩類收集容器,在合適的場所可設置有害垃圾收集箱。有餐飲、食堂的公共場所應單獨設置餐廚垃圾收集點,將餐廚垃圾收集后納入餐廚垃圾專項分流體系。大型農貿市場設置有機垃圾收集點,中小型農貿市場應設置單獨的有機垃圾收集點,避免將其他垃圾混入有機垃圾收集點,收集到的有機垃圾專項分類運輸至終端資源化設施進行處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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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回收物主要包括:
紙類:報紙、紙板箱、圖書、雜志、藥盒、傳單廣告紙、辦公室用紙、洗凈的牛奶盒等利樂包裝、洗凈的飲料盒、紙杯等。
金屬:易拉罐、罐頭盒、金屬廚具、金屬餐具等。
塑料:塑料飲料瓶、塑料油桶、塑料盆、塑料餐盒、泡沫塑料、塑料玩具、洗凈的酸奶杯等。
玻璃:玻璃瓶罐、平板玻璃、鏡子等。
織物:未經(jīng)污染的衣服、棉被、毛巾、書包等。
有害垃圾主要包括:
廢電池(充電電池、紐扣電池、手機電池,不包括普通干電池);廢燈管(日光燈燈管及節(jié)能燈燈管);廢棄日用化學品(消毒液、洗滌劑、油漆、油漆桶、殺蟲劑、化學溶劑等);廢棄電子產(chǎn)品(廢棄手機、收音機、電路板等);其他含汞、鉛、鎘等重金屬元素的廢棄物(水銀溫度計、血壓計等)。
其它垃圾主要包括:
日常生活垃圾中除可回收物、有害垃圾以外的所有垃圾。其中包括不適宜回收循環(huán)使用和資源利用的紙類(嚴重玷污的文字用紙、包裝用紙、餐巾紙、其他紙制品等)、塑料(如玷污的保鮮膜、保鮮袋等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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